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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术馆(筹)人员招聘考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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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笔试对象。
2、对符合笔试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得出基本情况分,满分占15%。
3、笔试。笔试成绩占50%。
4、对基本情况分、笔试分相加后得出的分数在42分以上的(含42分),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成绩占35%。
6、通过面试,总得分须在67分以上的(含67分),择优确定每个岗位的拟聘候选人。
7、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外调、复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8、对拟聘对象在浙江美术馆网站公示7天。
9、公示无异议,报浙江省文化厅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浙江美术馆(筹)人员招聘考评小组
2006年4月1日

 

 

浙江美术馆(筹)人员招聘考评小组
200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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