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 | 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4/9/25 作者: zjam 来源: 点击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各平台的宣传推广作用,在立体建设浙江美术馆自媒体平台,提升单位网络形象的同时,保证各平台安全、有序的运行,规范网络信息发布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目前包括局域网信息平台和网络平台两大类。其中局域网信息平台包括:中英文立式触摸屏、平式触摸屏、中英文语音导览系统、中英文二维码导览系统、浙江美术馆中英文之友馆内注册系统。网络平台包括:浙江美术馆中英文官方网站、浙江美术馆之友中英文管理平台、三年展中英文官网、浙江美术馆豆瓣小站、浙江美术馆腾讯视频、浙江美术馆优酷小站、浙江美术馆新浪微博、三年展新浪微博、三年展微信公众号、浙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浙江美术馆之友微信公众号。 第三条 如有实际工作需要,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在上述平台基础上增加新平台或子平台,其管理工作参照此制度中相似内容平台开展。 第四条 浙江美术馆中英文官方网站的管理同时参见《浙江美术馆中英文官方网站管理制度》。 二、内容管理 第五条 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管理遵循“三审”原则,工作中,坚持“谁发布,谁初审”,“谁实施,谁复审”,“重要新闻需馆领导终审”的工作办法,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都有责任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 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的内容管理由馆部及各部门负责人组建的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工作小组负责,由小组成员分别负责各平台所需的馆内各项业务工作的内容提供。 (一)公告,美术馆概况,党支部、工会,重大事务、外事活动、接待来访、重大来访等图文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二)展览图文信息、展览申请由展览部提供。 (三)藏品资料及信息由典藏部提供。 (四)学术研究信息由学术部提供。 (五)公共服务、公共教育活动信息由教育推广部提供。 (六)后勤保障服务信息由设备网络提供。 (七)其他信息由相应的部门提供。 三、后台管理 第七条 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的后台管理由浙江美术馆网络后台管理小组负责,小组成员分别负责各平台的文字编辑、图片及视频处理、发布以及日常管理与维护。 第八条 浙江美术馆网络信息平台的信息搜集与发布不因各平台升级而改变,具体流程如下: (一)浙江美术馆局域网信息平台发布流程为:
(二)浙江美术馆中文官方网站的发布流程为:
(三)浙江美术馆其他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流程为:
四、安全及应急 第九条 网络信息平台相关网站工作人员均需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按相关规定对各平台进行管理、维护、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第十条 各平台密码由各管理员掌握,并定期更新,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各平台密码备案,交馆领导掌握。 第十一条 任何人均不得违反信息搜集及发布程序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平台内容。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在本馆网络信息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本馆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确保不出现重大导向性问题。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本馆网络信息平台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本馆网络信息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本馆规定、影响美术馆形象、泄露本馆内部机密的信息或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 不得在本馆网络信息平台发布党和政府的密级文件。非密级文件需在本馆网络信息平台公布的,须经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备案。 第十六条 各平台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取证,并报馆领导处理,及时删除。 第十七条 各平台均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必须确保信息来源自合法的、正确的渠道。 第十八条 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在各平台建设中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禁止各平台管理员以外的任何人操作后台。 第十九条 管理员发现各平台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设备网络部网络技术人员反映,网络技术人员不能处理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并联系技术公司处理。 五、绩效与奖励 第二十条 每年年终由馆部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管理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馆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条款,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