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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对接、请示、报告等事务。

2.负责协助馆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决议、决定。检查、协调、督办落实馆长办公会议、党总支会议、馆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定的实施执行情况。

3.负责协助党总支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决定。

4.负责制定全馆中期规划、年度计划。

5.起草全馆党政工作的规章制度、报告、请示、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简报及有关文件。

6.负责公文的登记、传阅、处理(交办)、保管和制作、报送。

7.负责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大事记、年鉴的编撰工作。

8.负责人事管理,制定人才开发及用人规划,并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保管。

9.负责行政、保密工作和相关法律事务;受理和接待来信、来访。

10.负责与省内外各相关美术(博物)馆的对接、联络等事务。

11.负责美术馆联盟相关联络、组织工作。

12.负责全省性展览、精品展出季等优秀项目的评选。

13.负责地方分馆及全省各地美术馆的业务指导相关联络、组织工作。

14.负责理事会章程、议事规则及相关规章的修订和日常工作。

15.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及分配,日常接待及相关工作。

16.负责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17.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按审批的年度经费跟踪、执行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年终编制财务决算和财务分析报告、编制年度政府财务报告。

18.负责安排年度各项经费的使用计划,组织年度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全年各项审计等工作。

19.规范管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工资发放及日常报销的会计核算,定期清理往来账款和发票管理。

20.负责编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意向。

21.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核销和报损等管理工作。

22.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23.负责各项财务统计工作、工会财务及税务工作。

24.负责基建项目等重大项目资金的决算。

25.负责做好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处室、财政税务部门的联络沟通,争取更加有利于美术馆的财经政策、资金及项目。

26.负责依据当年度资金量,配合政府采购招标部门实施年度招标项目。

27.负责做好财务政策法规、新的财经文件学习、贯彻和落实。

28.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移交、立卷、归档。

29.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