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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部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藏品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藏品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藏品安全。

3.负责制定、实施藏品征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藏品征集项目的洽谈、评估、申报、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4.负责馆藏精品展出季展、藏品特展、征集捐赠展、藏品陈列展、流动美术馆展等展览及巡展的的联络、策划、展陈方案(含数字化)、借展、合同签订、组织、展陈实施、文字撰写及档案等工作,并落实展览开幕式、学术研讨会、讲座等各项事宜。

5.负责开展藏品研究,负责藏品资源推广、开发、利用。

6.负责提出本部门展陈设计、出版物、运输等政府采购招标需求,并牵头和运行保障部共同完成验收工作。

7.负责相关画册、文集等出版物、印刷品的策划、编辑出版和收件工作。

8.负责本馆藏品外借的报批、合同签订、点交。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外馆藏品借展的点交工作。

9.负责做好藏品(含寄存代管作品)盘点、信息采集、拍摄、登录、消毒、上架、包装保护以及进出库点交验收等工作。

10.负责藏品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设计和使用。

11.负责藏品的日常保管、修复及藏品区设备、设施使用养护。

12.负责本馆藏品及有关展览作品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浙江美术馆藏品高精成像系统管理办法》管理和维护采集设备和图像档案。

13.负责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移交、立卷、归档。

14.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