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 扫码查看更多 浙江美术馆受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起草浙江省《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规范》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 2019/12/5 作者: 本站 来源: 本站 点击率: 2019年11月26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DB33/T 2229-2019《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全面提高浙江省公共美术馆设置与服务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利于明确公共美术馆的服务职能,规范现有公共美术馆的服务标准体系,为建设中的公共美术馆的设置与服务提供参考,将对全省的美术馆建设及美术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浙江省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市有五馆、县有四馆”的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目标的要求,浙江美术馆成立起草小组,历经三年左右的时间,经多方调研、意见征求、专家评审,于2019年10月底形成报批稿提交批准发布。公共美术馆具有引导社会公众美育教育和审美情趣的职能,通过参与其组织的展览和各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文化素养,不仅有利于培养公众的文化自觉,更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得到弘扬,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目前,全国并无公共美术馆行业相关省级标准,该地方标准的发布有效填补了行业空白,给行业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了参考依据。 该标准对公共美术馆的设置与服务总则、建筑设施、服务资源、服务内容、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首次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公共美术馆服务网络标准体系。适用于各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共美术馆以及提供公共美术服务的艺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其他美术馆亦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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